安农机发〔2021〕35号
定西市安定区农机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2021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回收企业:
现将《安定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西市安定区农机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8日
安定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机监发[2020]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区所有乡镇范围内实施。
三、补贴对象
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对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四、补贴种类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中,选择确定报废农机补贴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其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其他农业机械机具类型及报废更新补贴额度(详见附表1)。
五、报废条件
报废补贴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或由农机监理机构出具已备案管理的档案资料。
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参照相关农业机械禁用与报废标准,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报废。
(一)小型拖拉机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悬挂式联合收割机10年;
(二)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技术状况差的;
(三)农机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的;
(四)国家明令淘汰的。
六、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按报废农机类别和机型确定。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按甘肃省中央财政资金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详见附表1)。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当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既报废又更新农机的优先享受补贴,允许机主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
七、回收企业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的遴选确定,应本着方便群众、按区域布局的原则,根据《定西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安定区确定定西市鑫陇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为回收企业(详见附表5),也可选择依法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企业向社会公布回收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回收企业应当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优质服务,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八、操作程序
(一)申请报废。机主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农机中心申请农机报废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机中心出具《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详见附表2,以下简称《确认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详见附表3,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机具回收。机主携带《确认表》和拟报废农机交售给完成备案的回收企业。回收企业核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机信息,和《确认表》一致的,现场采集报废农机与机主的人机合影照片,在机主所持有的《确认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协议支付农机残值,农机报废残值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合理确定。回收企业及时向县区农业农村局(监理机构)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申请县区农业农村局(监理机构)派出人员监督报废农机拆解或销毁。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解体或销毁,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采集报废农机拆解前后对比照片资料,建立包括农机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原始资料在内的拆解台账档案,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三)注销登记。机主持《确认表》及相关凭证,到县区农业农村局(监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或核查备案管理信息。县区农业农村局(监理机构)核对机主身份和报废农机信息,对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收回牌证,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核查备案信息后应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核查档案信息”字样。
(四)兑付补贴资金。机主持有效的《确认表》到当地农机中心办理农机报废补贴。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账户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按照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总量的原则,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数量10台为上限。
九、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回收企业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中心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通过举办现场培训班、观摩学习等形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有力推动补贴工作实施。
(二)推行便民服务。各乡镇、回收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补贴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关业务人员要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回收企业尽快增设业务网点,拓展延伸业务办理方式,开展提前预约、上门回收、各乡镇建立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便民服务点等便民惠民服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我中心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内容,从工作部署、实施范围、进度报送和工作规范性等方面加强考核评估,强化结果运用。我中心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回收企业,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补贴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严格加强监管。禁止回收企业销售报废农机整机及零部件,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回收企业应依据当地废旧金属市场收购价,支付机主报废农机残值,不得随意压低残值折价,切实保障机主利益。
附件:1、甘肃省中央财政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4、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办理流程图
5、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6、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表1
甘肃省中央财政资金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机型 | 类别 | 报废补贴额(元) |
1 | 拖拉机 | 20马力及以下 | 1000 |
20-50马力(含) | 3500 | ||
50-80马力(含) | 7000 | ||
80-100马力(含) | 10000 | ||
100马力以上 | 12000 | ||
2 | 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
3 | 自走式半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7200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7500 | ||
4 | 自走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 2行 | 7200 |
3行 | 12500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
5 | 悬挂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 1-2行 | 3000 |
3-4行 | 5500 | ||
6 | 机动脱粒机 | 10—30t/h | 600 |
30t/h及以上 | 1200 | ||
7 | 饲料(草) 铡草机 | 6—9t/h | 500 |
9—20t/h | 1100 | ||
20t/h及以上 | 2600 | ||
8 | 饲料(草) 粉碎机 | 400mm≤转子直径<550mm | 250 |
转子直径≥550mm | 350 |
附表2
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主联系电话 | 机具型号 | ||
机具类别 | 出厂编号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已核对信息 □已拆解(销毁)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机主签字(按手印): |
□有牌证 已办理注销登记 □无牌证 已核查档案信息
农机监理机构(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机主签字(按手印): |
说明:本表一式四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农机监理机构存查;三联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四联机主留存。
附表3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地 址 | 电 话 | |||||||
报废农机回收拆解确认表编号 | ||||||||
报废农机补贴信息 | 类别 | 机型 | 基本配置和参数 | 补贴额(元) | ||||
机主签字: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区)农机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1.此证明作为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凭证,不得涂改、伪造; 2.县(区)农机部门负责填写报废机具信息并核实。 |
编号:
附表4 |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办理流程图 | |||||||
机主 |
| 县区农机中心 |
录 入 | 待打表 | |||
|
| 和 | |||||
机主需要持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报废条件: | ||||||
| 待公示 |
| 待审核 |
| 待拆解 | ||
|
| 回收企业 |
| ||||
按照补贴系统公示时间进行公示 | 1、经农业农村局(监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并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 1、机主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 | |||||
待申请结算 |
| 待结算 |
| 补贴资金打入“一卡通”账户 | |||
县区农机中心 | 县区财政 | ||||||
向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 | 1、县区财政部门抽验后,确认无误的兑付资金;对存在问题的退回农机中心。 | ||||||
农机报废更新流程: |
附件5
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县 区 | 企 业 名 称 | 地 址 | 法 人 | 联系方式 |
1 | 安定区 | 定西市鑫陇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安定区临洮路大碱沟海旺拌合站旁 | 杨永兴 | 13993257777 |
附件6 |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 ||||||||||
报送单位: |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公章) | |||||||||
报废机具台数 | 购置机具台数 | 报废机具台数/购置机具台数(%) | ||||||||
机型 | 机具台数(台) | 补贴资金数(万元) | 受益农户数(户) | |||||||
报废申请数量1 | 报废结算数量2 | 更新 | 报废申请资金1 | 报废结算资金2 | 更新资金3 | 合计 | 报废 | 更新 | 合计 | |
1. 拖拉机 | 0.00 | 0 | ||||||||
2. 联合收割机 | 0.00 | 0 | ||||||||
3. 机动脱粒机 | 0.00 | 0 | ||||||||
4. 饲料(草)粉碎机 | 0.00 | 0 | ||||||||
5. 铡草机 | 0.00 | 0 | ||||||||
6. 其他 | 0.00 | 0 | ||||||||
合计 | 0 | 0 | 0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 | 0 |
备注: |
抄送:市农机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定西市安定区农机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