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注销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县近期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且已经完成回收拆解但无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拖拉机信息予以公告(具体清单见附件)。
一、公告依据
法定报废情形:拖拉机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自愿报废情形:拖拉机实际所有人主动申请回收拆解;
二、注销登记信息附件《临泽县拖拉机注销登记清单》
临泽县拖拉机注销登记清单 | ||||||
序号 | 号牌号码 | 品牌型号 | 车架号(VIN码) | 所有人 | 登记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甘NJ0752266 | 天水150 | 无 | 丁文元 | 不详 | 实际所有人已经办理报废回收拆解 |
2 | 甘NJ0751034 | 银川180 | 无 | 张伏祥 | 不详 | 实际所有人已经办理报废回收拆解 |
3 | 甘NJ0764083 | 潍坊200 | 无 | 豆天丰 | 不详 | 实际所有人已经办理报废回收拆解 |
4 | 甘NJ0759394 | 东方红200 | 无 | 李开荣 | 不详 | 实际所有人已经办理报废回收拆解 |
三、公告要求
拖拉机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无异议,拖拉机登记将依法注销,其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6-5521641
联系人:庄立军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