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核验制度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机办(2021年)14号文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补贴政策廉洁、规范、高效的实施,以及规范核验行为,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核验责任主体
区农机服务中心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的责任主体。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区实际可委托区农机服务中心及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共同承担实施。机具核验实行首验负责制,谁核验谁负责。
二、核验内容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农机化主管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核验。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机具信息核验。购买补贴机具发票等信息。
(三)材料审核。机具实物上的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驾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一卡通(折)账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农机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同时,鼓励通过手机APP便捷方式受理申请。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牌证管理机械,重点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二是一卡通(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一卡通(折)账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信息与其携带的一卡通(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再核验购机者姓名与一卡通(折)开户名是否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或为直系亲属关系,如是,则购机者需书面承诺同意将购机补贴款打入此一卡通(折),否则,核验不通过;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1)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如有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相应的违规责任。(2)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
(三)机具核验。一是重点机具核验。重点机具包括:自走式收获机械、拖拉机等纳入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补贴额在3000元(含)以上的非牌证管理、安装类、设施类及成套设施设备。对重点机具须在补贴资金结算前逐台进行核验。
对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重点核验3项内容,包括:一是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安全监理系统推送到补贴办理服务系统牌证信息是否一致;二是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安全监理系统推送到补贴办理服务系统机具信息是否一致;三是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经销企业信息与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非牌证管理的重点机具重点核验8项内容,包括:一是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二是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生产企业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三是税控发票所显示的型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四是税控发票所显示的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五是税控发票所显示的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六是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七是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八是是否按时提供机具。
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
除重点机具外,其它补贴机具为非重点机具,结合本区实际,确定抽查核查不低于30%的比例,在补贴资金结算后进行核验,核验内容等同重点机具。
核验时,核验人员须两人以上。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公示。涉及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补贴申请,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兑付。
(五)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六)核验要求。麦积区购机补贴核验部门为麦积区农机服务中心,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采取指定地点核验和上门现场核验的方式。对于需要现场安装的不可移动机具(机组),购机者应提出申请,进行上门现场核验。
麦积区农机服务中心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和定点核实机具、发票和购机者本人(法人)及其它相关资料,并进行购机者机具合影,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还要先行办理注册登记。核验率要达到100%,核验结束在发票上签字后才可办理其它手续,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核实不通过,坚决不予办理补贴。购机者不配合开展现场核验机具的,不予兑付补贴资金。
核验工作要遵循实事求是、公正便民、先验后办的原则,严防不合格补贴对象和机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购机者申请核验须提供下列材料:1、购机者的身份证明。2、购机者购置的机具。3、购机发票。4、其它相关资料。 购机者要对其提交的有关机具核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监督检查
(一)明确职责分工。精心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参与核验的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加强分管领导监督管理,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验人员逐条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并向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区农业农村局设立农机购置补贴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938-2736466。
天水市麦积区农机服务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