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按照《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甘农机监发〔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实施。
三、补贴对象
全区范围内依法报废旧农机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四、补贴种类
报废农机补贴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农业机械。
五、报废条件
已在区农机监理部门登记,且符合报废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或由农机监理机构出具已备案管理的档案资料。
报废农机的使用年限等技术条件,参照相关农业机械禁用与报废标准,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报废。
(一)小型拖拉机10年、大中型拖拉机15年,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悬挂式联合收割机10年;
(二)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技术状况差的;
(三)农机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无法修复或无配件来源的;
(四)国家明令淘汰的。
六、补贴标准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补贴额按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确定,其他农机报废额按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并适当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确定(详见附表1)。标准按当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对既报废又更新农机的优先享受补贴,允许机主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
七、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完成备案的回收企业。回收企业核对机主信息和报废农机信息,对符合报废条件要求的,现场采集报废农机与机主的人机合影照片,向机主出具经签字盖章的《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详见附表2,以下简称《确认表》),农机报废残值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合理确定。回收企业应及时对回收的农机进行解体或销毁,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采集报废农机拆解前后对比照片资料,建立包括农机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原始资料在内的拆解台账档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回收企业应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由区级农业农村部门派出农机监理人员对报废农机拆解或销毁进行监督。
(二)注销登记。机主持《确认表》及相关凭证,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的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或核查备案管理作息。区级农机管理机构应核对机主身份和报废农机信息,对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收回牌证,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核查备案信息后应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核查档案信息”字样。
(三)兑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兑现。当年核定的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原则上当年使用。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及身份证明,到区农机管理部门申请农机报废补贴。按当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办理补贴手续,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流程,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搞好农机报废更新与农机购置补贴的相互衔接,做到同步实施,提高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要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查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要对受益人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监督农机回收单位对回收的农机建立档案,督促拆解企业留存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资料,鼓励远程监控回收拆解的做法,全程监督。
(二)加大政策宣传。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推行信息公开,对享受补贴的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公正透明、阳光操作。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通过举办现场培训班、观摩学习等形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有力推动补贴工作实施。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三)规范回收拆解。由区农业农村局确定报废更新试点期间从事农机回收拆解单位。农机回收拆解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拆解人员、拆解设备等条件,并向当地农机管理部门备案。鼓励二级以上农机维修点或有资质的农机合作社等单位从事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确定的农机回收拆解单位,应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农机回收单位应到农机管理部门领取《甘肃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并对回收的农机建立档案,及时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对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要对粮仓、支架、割台、输送槽进行破坏处理,禁止销售报废农业机械。区农机管理部门公布农机回收单位地址、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公正公开。加大监管力度,在拆解过程中,留存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资料,加强对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工作的监管,及时拆解报废农机。加强风险防控,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农机回收单位要按规定回收、拆解、销毁旧机,一旦发现农机回收单位违规出售报废农机的,将取消其办理《回收确认》和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回收资格。
附表1、平川区中央财政资金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附表2、平川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表)
附表1
平川区中央财政资金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 机型 | 类别 | 报废补贴额(元) |
1 | 拖拉机 | 20马力及以下 | 1000 |
20-50马力(含) | 3500 | ||
50-80马力(含) | 7000 | ||
80-100马力(含) | 10000 | ||
100马力以上 | 12000 | ||
2 | 自走式全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3000 |
喂入量1-3kg/s(含) | 5500 | ||
喂入量3-4kg/s(含) | 7300 | ||
喂入量4kg/s以上 | 11000 | ||
3 | 自走式半喂入 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35马力(含)以上 | 7200 |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 17500 | ||
4 | 自走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 2行 | 7200 |
3行 | 12500 | ||
4行及以上 | 20000 | ||
5 | 悬挂式玉米 联合收割机 | 1-2行 | 3000 |
3-4行 | 5500 | ||
6 | 机动脱粒机 | 10—30t/h | 600 |
30t/h及以上 | 1200 | ||
7 | 饲料(草) 铡草机 | 6—9t/h | 500 |
9—20t/h | 1100 | ||
20t/h及以上 | 2600 | ||
8 | 饲料(草) 粉碎机 | 400mm≤转子直径<550mm | 250 |
转子直径≥550mm | 350 |
附件2
平川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 ||
机主地址 | |||
机主联系电话 | 机具型号 | ||
机具类别 | 出厂编号 | ||
发动机号 | 底盘(车架)号 | ||
牌照号码 | 出厂日期 | ||
初次注册 登记日期 | 回收日期 | ||
□已核对信息 □已拆解(销毁)
农机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机主签字(按手印): |
□有牌证 已办理注销登记 □无牌证 已核查档案信息
农机监理机构(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机主签字(按手印): |
说明:本表一式四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农机监理机构存查;三联主管部门办理申请补贴手续;四联机主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