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下剩“国二”拖拉机
农机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保证购机农户利益,做好2016年下剩安装“国二”柴油机的农业机械补贴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购机者在2016年12月1日及以后购置安装“国二”柴油机的农业机械,一律不得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购机时间的认定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2.对于2016年12月1日之前购置的安装“国二”柴油机的农业机械,补贴办理及资金结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3.我局将于近期启动2017年购机补贴办理工作,具体时间将电话通知,请购机者提前准备所需资料并按时参加农机驾驶员培训。为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对未参加培训和无农机驾驶证人员将不予办理农机补贴。
4.为预防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中机具的正确使用率,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化新技术的应用普及,我局将于近期举办2017年第一期农机驾驶员培训班,具体时间以庆城县农机培训学校通知为准。
庆城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