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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 阅读:228 | 编辑:静宁县 | 作者:静宁县农机推广站 | 文章来源:静宁县农机推广站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促进农机具补贴政策规范实施,更加便捷的服务农民和农业生产,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现就我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

  1.按照省农机局《甘肃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今年335个分档产品的补贴额度降低,68个分档产品被剔除出补贴目录,并全面推行“先购后补”的方式,购机户持购机发票即可申请补贴;实行限额比例双控,同类同档机具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取较低标准额度兑付补贴,限定比例控制在销售价格的30%以内。 

  2.今年,省上采用了“去经销商”版辅助管理系统,实现了经销商与补贴具体操作完全脱钩,消除了经销商左右购机户的弊端,确保了补贴资金安全合理运行。补贴程序由原来的:购机户在乡(镇)政府索取购机申请函→县农机局申请购机指标→自主购机→供应商上传机具信息→公示→乡(镇)核查→兑付补贴资金→抽查,改变为:农户自主购机→乡(镇)核查及机具信息采集上传→申请补贴→公示→兑付补贴资金→抽查。 

  二、补贴步骤

  1.信息采集。由各乡(镇)安排专人对本乡(镇)进行了购机登记的农户按规格进行机具信息采集,由信息采集人员对采集到的机具信息进行编辑后上传至县农机局补贴办。

  2.申请补贴。按照全县统一安排的申请时限,各乡(镇)安排专人通知并组织本乡(镇)已采集并上传了机具信息的购机户带齐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购机登记函、购机发票、产品合格证)到县农机局申请补贴。

  3.公示。乡(镇)在乡村公示栏对申请了购机补贴的农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4.入户核查。公示期满后,乡(镇)业务人员对购机农户入户核查,并如实填写核查表,核查表经购机农户、村委会、乡(镇)政府签字盖章后送县农机局备查。

  5.兑付补贴资金。核查结束后由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通过“一折统”兑付补贴资金。

  6.抽查。由县农机局牵头对享受了购机补贴的农户进行抽查核实,抽查面不小于30% 

  三、乡(镇)和部门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门业务人员负责本辖区内购机户的机具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做到见机见人、一机一照;按时限要求通知并组织购机户到县农机局申请补贴;负责对申请结果进行公示;做好购机真实性的核查;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由分管领导和信息采集员签字送县农机局备查;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财政局:加强对补贴资金监管,按时限组织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并依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

  农机局:严格按照《甘肃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大宣传和公开公示力度,使补贴政策在全社会广泛知晓;强化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操作运行稳定可靠;做好购机户的补贴申请工作;凭借牌证管理对购机户进行补贴登记,为乡(镇)信息采集和补贴有序进行提供依据;加强对业务操作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审查整理好县级补贴的档案资料,指导乡(镇)收集完善乡(镇)和购机户补贴资料,并对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的查处;牵头做好补贴的抽查核实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财政局、农机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完善工作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补贴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为购机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3.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乡(镇)和农机局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建立完善县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乡(镇)、财政、农机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对实名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件件有着落。 

  监督、咨询和投诉电话: 

  政策落实监督电话:0933-2521540监察局 

  举 报 监 督 电话:0933-2521134县农机局 

                    0933-2521495财政局) 

  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931-8322315(省消协质投站) 

                    0933-2521212工商局)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933-2535325县补) 

   

  附件:

  1.静宁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入户核查表 

  2.××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兑付花名册 

  3.2016年××乡(××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静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5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