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省农机局相关要求,为加强我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与要求
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标准化办公的重要举措施,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长效机制和实施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州、县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例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党的惠农政策扎实落实好。
二、信息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
(一)政策规定
1、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央及省州农业和财政财政部门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方案)。以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等。
2、州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3、其他有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
(二)工作信息
1、各县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资金使用进度,过程。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
2、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主要包括享受补贴的农牧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不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三、信息公开方式
1、部门网站。各县市农机化主管部门,都应在本县市农机化信息网站上集中公开有关信息。要增强各级农机化网站的信息搜索和查询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2、新闻媒体。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3、其他方式。在农牧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区,要通过村委会大喇叭广播、乡镇公告栏、流动宣传车、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公布到村。
四、信息公开要求
(一)切实增强公众监督的自觉性。每个实施县市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各县市补贴工作进度、使用进度,及时公布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要以公告的形式公开本县补贴资金额度、农牧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要以农牧民关注的媒体和喜闻乐见的方式为重点,加大农机补贴政策的宣传,全面公开农机补贴信息,把信息公开贯穿于整个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始终。
(三)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原则上应在文件签发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开相关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
1、要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各县市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
2、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考评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