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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通渭县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 阅读:445 | 编辑:通渭县 | 作者:通渭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 文章来源:通渭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通政办发〔2018〕72 号
通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渭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通渭县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
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通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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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
规范实施,根据《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牧〔2018〕90 号)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高效发展为
基本要求,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推进
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主要任务,
加快推进农作物机械化进程,积极发展马铃薯和玉米产业、草畜
产业、中药材产业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产业薄弱环节、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
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
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
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
实现度。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
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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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获得
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优先解决全县农业重点产
业领域急需的中小型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覆膜机、深松机、
畜牧养殖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等。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
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
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四、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
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严格按省局印发的
《2018-2020 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
直补到卡”的方式,提倡补贴对象先购机再申请补贴。补贴资金
由县财政设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特设专户”通过“一折统”
直接拨付到购机农户。
五、操作程序
购机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购机发票和“一折统”
向县农机中心提出购机申请,县农机中心对申请购机者进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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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初审合格后,登录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录入
申请购机者身份证、头像和购机信息,填写《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申请表》。经县农机中心、县财政局共同确认盖章后,经销商开
具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并注明补贴机具名称、型号、销售价格、
购机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农机管理服务中心核实后上传人
机合影。对实行牌证管理的农业机械,购机者要及时到县农机中
心注册登记,办理操作证件。
(二)补贴机具核实及公示
1.补贴机具核实。购机者购机后,村委会和乡镇第一时间对
所购机具进行核查并加注意见。县农机中心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
人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一步进行核实,要求所购机型与申请机型
相符,发票打印机型与所购机型相符,相关购机资料齐全,做到
“见机、见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2.补贴机具公示。农户所购机具经县农机中心、县财政局核
实后,将购机者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在通渭县政府网以及
购机者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 天。
(三)补贴资金兑付。对机具核查属实且公示无异议的购机
者,由县农机中心统一报送县财政局,经县财政局审核后,将补
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购机者“一折统”账户。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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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牧林业局、农机
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工商局、财政局、信用联社和各乡镇政
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
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事宜,联合对农机购置补
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接
受监督。同时,要强化县农机中心内部约束机制,对农机购置补
贴重要工作事项,须由集体研究,经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并报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
(二)广泛宣传政策。各乡镇、县农机中心要认真做好农机
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务求实效,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县农机中
心要广泛深入宣传补贴政策,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明白卡
等形式,将补贴政策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让农民了解农机
购置补贴政策内容、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选择实用高效的农业
机械。
(三)规范操作程序。县农机中心和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甘
肃省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操作。
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优亲厚友,
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
生产力,要对省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严禁强
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机乱涨
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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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人员的素
质和能力。
(四)加强资金监管。县农机中心、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农机
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
止”“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
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 号)等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县财政局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
号)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
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种类、农民购机后实际使用情况
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
二是严格管理补贴产品经销商。严格按照农业部及省农机局关于
对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督促经销商守法经营、诚
信服务,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七个不得”的规定。对经
销商错误宣传补贴政策、误导群众购置不补贴机具、开据补贴发
票、未购机具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打击。对参与违法违
规操作的经销商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足
额退回财政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
是加强投诉举报的处理。要拓宽投诉渠道,通过电话、网络、信
函等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
必查、一查到底。对农民投诉多、“三包”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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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报省农机局取消
其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或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为方便群众,县上
设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服务及投诉电话,县农机中心:
0932-5552923,县财政局:0932-5552831。
附件:1.通渭县2018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2.通渭县2018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