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着眼于评估制度建设、关键环节控制、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等内容,对照指标体系逐项对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评。
一、制度建设
我局建立健全了《天水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天水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天水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制》、《天水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天水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制度》、《天水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访制度》等方面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及时将省农机局印发的管理制度通过网络进行了宣传。
二、重点工作
1、宏观引导
按要求成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区农业(机)局签订了《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和“先购后补去经销商”制度,鼓励县区按规定确定并管理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分类分档和补贴额度,秦州区取消了部分需求量小的品目。全市对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机具、农机大户及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机具、林果大县贮藏设备进行优先补贴,对玉米、小麦、马铃薯收获机械,深松整地机械,免耕播种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做到了应补尽补。全面推行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6,取消了乡、村两级补贴申报证明材料,购机者办理补贴更加快捷方便。2016年 10月份起,全面停止了微耕机补贴,并对配套国二柴油机动力的动力机械进行了摸底上报。加强了补贴工作的督促检查,并通过工作通报、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和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等形式,督促相关县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2、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农机化司《关于做好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运行维护工作的通知》和省上相关要求,及时将《2015-2017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县区《2016(2015-2017)年农机具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机具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农机具购置补贴监督投诉服务电话》、农机具购置补贴各项管理制度、补贴农户信息公示等信息在市级补贴专栏进行公开,每半月公布各县区补贴资金使用、兑付进度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做好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的同时,加大了对县区补贴专栏建设维护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督促县区按照省上要求对补贴专栏名称进行了规范,对部、省、市三级抽查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3、关键环节
根据部、省、县(区)《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各县(区)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我局加强了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通过查看补贴专栏、查看制度建设、查阅档案管理、查看补贴办理现场、查看实施进度和结算进度、与补贴操作负责人和操作员座谈、与购机农户交谈等方式,对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制度、规定落实和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随机通过电话抽查补贴机具及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并结合省、市8月份检查情况,组织各县(区)分管领导专门召开了农机重点工作推进会,对农机购置补贴等重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4、投诉处理
建立《天水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并及时对农机购置补贴投诉进行了调查处理。今年,全市共接到农机购置补贴投诉4起,受理单位均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程度进行了处理。我局受理投诉2起,其中1起为省局批转孟众(军)鹏电话投诉,接到投诉后,我局都及时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两次深入武山县相关乡镇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当事人和省局进行了答复。
5、补贴系统应用
全市全面推行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6,补贴相关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凭密码使用系统,县区补贴信息录入及时有效,信息资料保存完整,补贴对象涉密信息严格管理,未发生泄密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系统运行安全有效,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培训会上,我市对补贴系统提出了优化改进意见。
6、问题整改
2016年,省局半年督查时指出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慢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通过电话、重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督促实施进度较慢的清水、张川、秦州、麦积和兑付较慢的清水、秦安、甘谷、张川、秦州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机具核实力度,整改了进度慢的问题。此外,我局还督促相关县区对省上抽查中发现补贴专栏缺失2015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督促县区对市上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7、廉政风险防控
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干部认真学习《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配合,增强反腐倡廉的效果,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两学一做“教育,积极组织各县区、乡镇农机技术人员和经销商、生产企业进行了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活动,绷紧廉洁自律之弦,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红灯“,不”破规矩“,坚决执行”先购后补去经销商“制度,杜绝经销商代办补贴手续,减少补贴办理环节,降低补贴工作风险,保证补贴资金和补贴工作人员安全。
8、工作经费保障
市级财政为全市安排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经费15万元,其中拨付县(区)补贴工作经费14万元(每县区2万元)、市农机推广站补贴工作经费1万元,此外,秦州区、武山县和张川县分别争取到县(区)级财政补贴工作经费3万元、8万元和2万元。
9、档案管理
建立了《天水市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管理农机购置补贴档案,并按照A、B、C、D四类整理装订,做到了归档整齐、查阅方便、内容真实。
10、材料上报
能够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上报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需求预测、投诉处理结果和配套国二未补调查等各种材料。
三、资金使用
1、实施进度
2016年,全市共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15万元,其中国补资金1900万元、省补资金15万元,上年结余68.513万元,共有补贴资金1983.513万元。全年使用中央补贴资金1856.518万元,使用比例达到97.36%,使用省补贴资金64.54万元,使用比例达到84.12%,全市共签订指标确认书11240份,共补贴各类机具11293台,其中动力机械681台,耕整地机械8697台,种植施肥机械24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49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104台,收获机械47台,收获后处理机械及其他机械1691台,受益农户10371户。
2、结算进度
2016年,除甘谷县外,其它县区实行分批结算办法,全市全年共兑付中央补贴资金1571.09万元,结算比例分别为82.39%,中央补贴资金除清水兑付50%、秦安兑付43.21%和秦州兑付68.93%外,其它县区均在95%以上,兑付情况总体良好。
四、实施效果
1、完成绩效目标
2016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任务为: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2万千瓦、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8.4亿元、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40%,补贴资金使用和兑付基本完成。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5.6万千万、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达到8.43亿元、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42%,分别较目标任务增长2 %、0.36%和2%,中央补贴资金使用97.36%、兑付82.39%,省补资金使用84.12%%。
2、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和省上的安排部署,在全市全面推行“先购后补”、“去经销商”和“敞开补贴”政策,调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全市共撬动社会投资5215万元,新增机具11293台套;争取市、县专项资金补贴果园防霜机48台和药材挖掘机25台,弥补了林果业和中药材特色产业生产需求,各项机具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全市农机总量持续增长,装备结构进一步合理优化,先进的农机装备得到广泛应用,不但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而且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大幅度提高。
五、其他
综合一年来的工作,我市能够按照省上有关文件精神,高标准、严要求、规范操作、从严监管,严格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中没有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我市农机化跨越式科学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