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公告
全县广大农民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根据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庄政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实施补贴的范围和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精准扶贫对象、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可优先补贴。
二、购机补贴标准
庄浪县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业农村厅按规定程序确定发布。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补贴比例不超过30%。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三、补贴机具类型
中央财政资金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39个小类117个品目,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购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已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不予补贴。
四、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
我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乡镇办理、县级审核、定额补贴、财政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进行办理。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执行“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程序。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应先到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牌证,再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
购机者购机后应及时携带规定材料(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折统”原件),或当地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载有购机者银行账户信息的材料,以及县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其他材料。直接到本人户籍所在的乡镇办理所有补贴手续。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经营组织还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人机合影件等材料。
五、违规处理办法
对于农机产销企业在参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所发生的违规经营补贴产品的行为,以及购机者参与违规经营补贴产品的行为,将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依法依规从严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933--6621675
附:2018-2020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庄浪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