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核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庄浪县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购置补贴工作真实、有效,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第一批经农户申请、乡镇办理上报的125户194台机具进行核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验内容
一是检查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是否齐全;二是核验机具信息。依据各乡镇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信息花名册,对照农户购置的机具,重点核验机具铭牌信息是否相符,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动力机械两证是否齐全。三是核验发票信息。核实补贴机具税控发票信息不否规范、完整;四是核验购机者信息。核验购机者身份证件信息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信息。
核验过程中由核验人员如实填写核实表,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留存人机合影电子照片;对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验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现场反馈给当地人民政府,并上报县农机服务中心。
二、核验时间
下乡时间安排为2019年 9 月17 日至 9月 22 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刘淑兰 组员:吴迎春、李祥祥
核验乡镇:水洛、朱店、万泉、卧龙、大庄、南湖、柳梁、岳堡、赵墩、杨河(共10个)
第二组:
组长:赵通乾 组员:孙耀科、何志玲
乡镇:通化、永宁、良邑、郑河、南坪、盘安、韩店(共7个)
四、用车安排
由办公室负责联系,调派公务用车。
庄浪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19年 9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