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核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农牧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庄浪县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真实、有效,拟对2020年度第一批经农户申请、乡镇办理上报的160户240台(件)农机具进行入户核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验时间
2020年 6月15日至 6月19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各乡镇具体核验时间由核验组提前通知。
二、核验内容
1、检查各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检查申请办理补贴的各类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分类分户整理存放;
2、核验机具信息。依据各乡镇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信息花名册,对照农户购置的机具,重点核验机具铭牌信息是否与申请表相符,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动力机械两证是否齐全。
3、核验发票信息。核实补贴机具税控发票信息是否规范、完整。
4、核验购机者信息。核验购机者身份证件信息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信息。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王来军、孙耀科、赵通乾
核验乡镇:岳堡、南湖、赵墩、柳梁、卧龙、杨河、大庄、阳川、水洛9乡镇。
第二组:刘淑兰、张军强、李祥祥
核验乡镇:郑河、盘安、南坪、韩店、通化、永宁、良邑、朱店、万泉9乡镇。
四、工作要求
1、核验过程中由核验人员如实填写核实表,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乡镇业务人员与购机者共同签字确认,并留存人机合影电子照片;
2、对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和乡镇业务人员,并说明完善方法;
3、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验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反馈给当地人民政府,并报县农机服务中心;
4、此次核验工作量大面广,请各乡镇指派专门业务工作人员,及早打印申请表,配合县农机服务中心做好此次核验工作。
庄浪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0年 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