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加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财政扶持力度,优先支持这些!
农业农村部日前针对全国人大代表陈恩明、王红星、沈志强提出的“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行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经商财政部,作出了答复。答复中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中央部署和要求,加强引导和推动,加大支持服务力度,指导各地大力培育包括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在内的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超过90万个,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超过16亿亩次,其中服务粮食作物面积超过9亿亩次,服务带动小农户超7000万户,约占全国农业经营户的三分之一。
加强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领导,自《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领导,积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一是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信息宣传等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机服务组织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跨区作业管理服务。联合交通部门明确规定,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及其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并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每年3月前农业农村部组织统一印制跨区作业证并免费发放,在“三夏”期间,督促和指导地方有效开展相关工作,保障农机社会化服务有序推进。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农业农村部自2010年起组织开展部级示范农机合作社创建活动,明确了运营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先后分4批公布了1600多家部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引导农机合作社向设施完善、机制良好、制度健全、规模较大、效益显著的方向发展。在此基础上,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从单一的农机作业服务向生产托管服务发展,向提供农资采购、全程机械化作业、粮食仓储与烘干、加工与销售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生产型服务延伸,近两年先后遴选发布了2批110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