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金塔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县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我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达到可用资金总量110%,现停止受理补贴申请。未申请者,等后续资金下来后,再进行申请,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金塔县农机服务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