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助推精准扶贫的
实施方案
为了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聚焦脱贫攻坚,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根据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扶持发展一乡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甘农牧发〔2016〕37号)和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助推精准扶贫的意见》的通知(定办发〔2016〕34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现就全县加快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助推精准扶贫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农业机械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农业机械化,特别是十八大以来,连续四个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工作,持续强调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要求“积极发展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农机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是链接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机械化大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主要载体,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破解农业发展难题、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抓手,对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村劳动力输转及各类规模化、标准化现代农业示范片带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尤其在中药材机械化挖掘、全方位机械化深松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2015年底,全县注册登记农机专业合作社12个,覆盖8个乡镇,入社成员75人,合作社共拥有拖拉机44台,社均3.6台;配套农具107部,配套比为1:2.5 ,农业机械总动力0.33万千瓦,占全县42.25万千瓦的7.8%,总体上看,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起步稳健,发展态势良好,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基础条件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部分乡镇对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推动力度不大,全县仍有9个乡镇农机合作社建设处于空白;偏远山区特别是贫困村,农业机械的组织化程度低,农机社会化服务功能很弱,自我发展的能力严重不足;一些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理念滞后,运行不规范,配套机具少,合作社模式单一,带动能力不强。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健全农业服务体系、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明确目标,抢抓机遇,加大投入,完善机制,落实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赢扶贫攻坚这个大局,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个核心,以实现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统筹资源、合理规划、政府扶持、市场运作”这个原则,以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主攻点,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效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怎么增收”的问题,切实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助推精准扶贫。
(二)发展目标
2016年,在全县17个乡镇各扶持一个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先进的农机装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范围,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六有”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全县17个乡镇全覆盖,耕种收主要作业环节所需机具全配套,机具库棚建设全部验收达标;2020年全县农机作业合作社达到30个以上,年度作业面积150万亩以上,全面构建起乡镇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村有农机服务队,社有农机专业户的覆盖全面、装备优良、服务便捷、运行规范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1、装备建设。按照“数量与质量并重,规范与创新并举”的原则,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推进农机合作社装备建设。每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至少配备10台以上的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并按1:6的比例配套马铃薯播种机、马铃薯收获机、中耕施肥机、中药材挖掘机、深松机、覆膜机、残膜捡拾机等特色农业产业机械,确保合作社能够围绕特色产业开展“全面、全程、高质、高效”的机械化作业服务。
2、库棚建设。17个农机合作社要做到机车入库、机具进棚、办公有场地、经营及维修培训有固定场所,要求经营办公及培训维修用房达60平方米以上,标准化机具库棚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
3、机制建设。重点围绕“健全规章制度、依法登记注册、明确产权关系、完善议事制度、规范收益分配、保障安全生产、开展诚信经营”等关键环节,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充分调动每位合作社成员参与管理、建设、发展合作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将每个合作社建设成为自主决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初步构建合作社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4、队伍建设。鼓励热爱农机、懂技术、会管理、创新能力和组织能力强,并且拥有一定数量的农机装备和发展资金来源的农机大户、农村能人领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引导具有一定资质的农村集体组织、工商企业创办农机专业合作社。坚持农机与农艺结合,整合培训资金,对农机合作社成员特别是岗位操作者开展农机、农艺、财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驾驶操作、维修、财会等方面的相应证照,做到“持证上岗”。
三、推进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采取“用好上级财政补贴,加大同级财政投入”的办法,实行累加补贴,强化政策,扶持、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一是充分利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前提下,对农机合作社购置农机具优先补贴,做到应补尽补。对确定为“一乡一合作社”建设目标的1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2016年购置的40-145马力拖拉机、深松机、起垄覆膜播种一体机、残膜捡拾机、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机械、中药材挖掘机给予省级财政等额累加补贴,每个合作社累加补贴资金7.4万元。二是争取省级财政合作社大型农机累加补贴资金,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大型农机装备,对合作社购置的100马力以上的1台大型拖拉机给予中央财政补贴额给予等额累加补贴。三是争取市级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对纳入市级示范性农机专业合作社,当年购置的2台50-100马力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马铃薯、中药材、畜草和旱作农业生产急需农机具,按照中央财政补贴额给予等额累加补贴(市、县财政各筹50%)。四是对确定为“一乡一合作社”建设目标的1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建的机具库棚,按照省、市、县各补贴2万元的标准给于扶持。机具库棚建设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五是整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纳入培训范畴,对确定为“一乡一合作社”建设目标的17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各选派3名有文化、会经营、懂技术的农村能人参加农机驾驶操作、维修技术、财会培训,取得驾驶操作证、职业资格证书后每人给予2000元的补助。六是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贷款购机实行财政贴息,积极整合产业发展及扶贫开发资金,对合作社购置大型农业机械的,给于贴息补助,贴息期两年。着眼于提升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大力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农业机械。
(二)创新运营方式。要结合全县实际,创新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农机大户联合型”、“农机能人带动性”、“工商企业领办型”、“村级集体组织创办型”等多种创办模式。大胆探索“合作社+农机大户”、“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手”、“合作社+企业+农机大户+农户”、“合作社+流转土地+农户”等合作形式,形成抱团效应,增强发展实力,解决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引导农民带机入社入股,有效解决土地撂荒、机具闲置、季节性劳动力短缺的问题;支持合作社建立维修服务网点,强化人员培训,完善维修设施,将合作社建成“集维修服务、零配件销售、技术培训、信息反馈于一体”的拖拉机“4S店”,服务本社、辐射周边,不断增强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农机具“看病难”的问题;倡导合作社立足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生产,积极开展合同(订单)作业、全程托管、流转土地、跨区作业、机具租赁、信息服务等灵活多样的社会化服务,不断延伸作业链条,拓展服务领域,解决经营效益不高的问题。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吸纳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加入合作社,整合贫困户扶贫贷款,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方式,探索建立“政府+银行+合作社+贫困户”的合作方式和扶贫模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助推精准扶贫。
(三)搭建融资平台。县乡两级政府要积极协调金融、保险机构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保险服务。金融机构要简化农机作业合作社贷款手续,开通农机专业合作社贷款绿色通道,创新担保方式,积极探索农机具抵押、合作社社员联保、合作社社社联保等方式,努力化解“贷款难”的瓶颈,解决农机作业合作社“买得起”机具的问题。
(四)引导土地流转。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机大户、致富能手、工商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发挥资金、技术、人才、机具资源优势,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有序、规模、长期流转农户承包地,打破田块、地埂限制,引导开展连片耕种,着力解决地块细碎化的问题,为机械化生产、规模经营提供用武之地,催生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家庭小规模生产和机械化大规模作业之间的矛盾,推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进程。
(五)加快机耕道路建设。县乡两级政府要把农村机耕道路建设规划作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形成“财政引导、项目推动、社会支持、农民协助”的多层次投入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梯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多部门联动多方筹资用于机耕道路建设,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努力化解“有机进不了地”的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乡一合作社”建设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4月25日-5月10日)。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合作社建设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合作社建设的扶贫政策,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要求,选好合作社带头人,整合区域内农机资源,选择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好、群众积极性高、发展前景好、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区域尽快注册登记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要尽量吸纳更多的贫困户加入到合作社,真正把合作社办成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合作平台。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11日-9月30日)。一是装备建设。新组建或纳入扶持并经乡镇审定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2016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选择1台40-95马力的动力机械,配套机具突出特色产业,按1:6的比例配备马铃薯播种机、马铃薯收获机、中耕施肥机、中药材挖掘机、深松机、覆膜机、残膜捡拾机等特色产业机械。二是机具库棚建设。各乡镇要积极协调国土、农牧等部门落实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用地,合作社选址应充分考虑交通便利、区域特色产业优势等因素,要求作业区域清晰、服务半径适度。合作社固定经营场所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建设60平方米以上带有办公、维修、培训的办公用房,建设200平方米以上钢架或混凝土结构的标准机具库棚,建设标准不低于400元/㎡。三是人员培训。每个合作社选派3名参加农机部门举办的驾驶操作、维修、财会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四是规范化建设。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明确产权关系,实施“互联网+技术”信息化建设。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10月1日-10月31日)。一乡一合作社建设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原则,经验收达标后兑付补助资金。
申报条件:
1、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建设用地10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60平方米以上,机具库棚200平方米以上;
3、大中型动力机械达到10台以上,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配套比达1:6;
4、年度作业面积3000亩以上或服务农户100户以上。
申报程序:
1、申报。农机作业合作社填写《甘肃省扶持发展一乡一合作社建设申报表》(附件),经所在乡镇审核并加注意见后,向县农机部门申报。申报时需提交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入社成员名单、机具清单、入社土地合同、作业图片和视频等相关佐证资料。
2、初审。县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逐一实地验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联合上报市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
3、审定。市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县级申报材料,批复确定拟扶持的农机作业合作社名单。
第四阶段:资金兑付(11月1日-15日)。对经市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确定纳入“一乡一合作社”建设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县农机部门按照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办理购机,中央和省级累加补贴、库棚补贴和培训补贴通过银行账号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乡一合作社”建设已纳入县政府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考核范畴并实行目标管理。各乡镇要对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规划布局,靠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建设任务和措施落实。各乡镇负责本乡镇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任务的落实,负责扶持合作社的推荐申报及合作社建设用地、金融贷款协调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筹措及核实兑付等工作;农机部门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申报材料的核实、补贴机具的核实、业务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国土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农机合作社机具库棚用地申请备案的具体操作办法及工作流程;宣传、广电部门要负责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完善体系建设。健全的农机服务体系是保障农业机械有效使用的重要措施,关系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创新服务模式,转变服务理念,积极建立健全适应农机化发展的农机服务体系,要以农机推广、安全管理、农机培训为重点,切实加强乡镇农机服务站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定岗定编定责管理。建立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乡镇农机服务体系,要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专门的农机服务窗口开展便民服务,调整充实和配强乡镇农机服务站工作人员,一类乡镇配备3名,二、三类乡镇配备2名,确保乡镇农机管理队伍稳定。各乡镇要加强对农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机服务站的重要作用,切实推进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化制度,全面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努力推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发展。
(四)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机合作社在标准化种植、规模化经营、节本增效、助推精准扶贫方面的优势,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机合作社作用、效益的认知程度,努力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要重点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型农机专业合作社”,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通过舆论引导,带动发展一批积极性高、基础好、潜力大的“标准型合作社”,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
甘肃省扶持发展一乡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申报表
农机专业合作社名称 | 注册登记时间 | |||||
现有合作社成员 | (人) | 入社土地面积 | (万亩)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固定经营场所占地面积 | (㎡) | 现有机具库棚面积 | (㎡) | |||
现有固定资产总值 | (万元) | 其中农机装备原值 | (万元) | |||
现有农机装备数量 | (台) | 当年农机作业量 | (万亩) | |||
当年经营总收入 | (万元) | 当年可分配盈余 | (万元) | |||
主要农机服务项目及区域 | ||||||
申请扶持建设内容 | 1.购置机具型号及名称 | 数量(台) | 申请省级累加补贴资金(万元) | |||
2.新建机具库棚面积(㎡) | 建设标准 (万元/㎡) | 申请省市县财政补贴资金 (万元) | ||||
3.新培训农机手数量(人) | 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
备注:另需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合作社承诺 | 我社自愿申请甘肃省扶持发展一乡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所提供材料情况真实有效,愿为一切行为后果负责。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乡(镇)政府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意见 | 农机部门:(盖章)财政部门:(盖章) 年月日 |
市(州)农机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