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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 阅读:191 | 编辑:安定区 | 作者: | 文章来源:安定区农机服务中心

 

 

 

安农机发〔202176

 

 

定西市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45号)和《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规程》,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定西市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

 

 

         定西市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代章)

2021115


定西市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

为保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全、强化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办法。

一、核验主体

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机具核验以乡镇人民政府为主,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核验人员进行核验。机具核验实行首验负责制,“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

二、核验范围

年度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核查的机具以及其他部门移交或群众反映的有异常情形的机具。

三、核验内容

购机者身份的真实性、购机者申请资料的合规性、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购机行为的真实性等。

对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核验时应“见人、见机、见票”,“问价”、“问用”、“问自愿”。现场核验人员应不少于2人,核验人员需对核验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购机者对核验结果签字核验工作采用“全程留痕”的方式。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承担牌证管理核发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查。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核验。核对购机者个人二代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件等信息

(二)机具信息核验。核对购置机具的外观与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管理系统)产品图片显示外观的符合性,核对机具铭牌、发动机铭牌、合格证所载信息与购置发票、辅助管理系统产品信息的相互一致性和完整性,核对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

(三)材料审核。核对购机者出示的身份证明、购机发票的规范性、完整性、一致性,核对购机者银行卡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补贴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对于资料不全或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核验程序及要求

(一)受理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包括手机APP)常年连续开放,按照敞开补贴要求,对购机者的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应审尽审购机者手机APP提交的补贴申请应按规定及时受理。

(二)机具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二代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一卡通”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一卡通”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现场核验。核验的机具为购机者本年度购买的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一是重点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或注册登记证书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内容对补贴额较低、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可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比例抽查核验方式进行,抽核内容同重点机具。

(四)核验要求。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核验人员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调阅经销企业用户档案等方式上门逐台核验。坚持“见人、见机、见票”,“问价”、“问用”、“问自愿”。“见人”:在核验时购机者本人或其成年家属有一人在场;见机:核验时见到购机者购买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者购买补贴机具时开具的发票或发票信息在核验时提供给核验人员;问价:询问销售价格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问用:询问机具使用情况及适用性;问自愿:询问购买机具是否自愿购买。一是对于单台补贴额大于等于2000元的配套机具列为重点机具,核验比例为100%;单台补贴额小于2000元的为非重点机具,核验比例不低于30%,对同一购机者购置3台以上同类型机具的全部核验。二是机具核验时,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核验人员核验意见和签署姓名、日期。三是逐台逐户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四是核验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技术规格、参数、型号等问题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产品的产销企业作出书面说明。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区农机服务中心组织调查核实情况。五是核验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价格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发现补贴比例明显偏高的,按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应及时上报,区农机服务中心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六是应核必核、应验必验,不核验不兑付资金。不能因人员力量不足,无交通工具等原因,不核验或少核验,导致监管缺失,加大政策实施风险。

(五)复核登记。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可与集体会商同步进行,通过后登记立册。

(六)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七)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五、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从事核验工作的干部,要求只严不松,客观公正的开展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对接受申请人或经销商财物,核验期间向经销商通风报信,机具核验过程敷衍了事、一带而过,未按“三见三问”核验,故意引导购机户偏离事实的均按违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送到纪委监委处理。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经销商误导、诱导购机行为,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在2个工作日之内报告。区农机服务中心将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查实属于违规的,据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办[2017]26号)文件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在5个工作日之内上传到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公示,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将查找出的风险点分企业、分类别上报,同步停止涉及机具的补贴录入操作,按照重点机具核验流程进行核验,经核验无违规现象的开放补贴录入,确有违规的据农财两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财办[2017]26号)文件作出相应的处理。

 

 

 

 

 

 

 

 

抄送市农机中心

定西市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20211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