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安定区农机服务中心
定西市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
领导小组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形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定西市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形报告制度的通知》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形报告制度
定西市安定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代章)
2021年7月15日
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形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资金结算、违规处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严厉打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的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异常情况,是指全区范围内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本辖区内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核验、资金结算、违规处理存在违反国家或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向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的制度规定。
第三条 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的处理涉及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 资金结算、违规处理等多个环节异常情况,需要各环节主体共同参与、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施其责。
第四条 农机购置补贴异常情况的发现、调查、认定、处理、报告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合法合规、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异常情况与处理
第七条 在机具核验时,发现机具实际铭牌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铭牌照片不一致、 不规范的,应及时向农机部门报告。
第八条 在机具核验时,发现机具外观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机具照片不一致的, 应及时向农机部门报告。 第九条 在机具核验时,发现享受补贴的机具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的该型号机具配置不一致, 应及时向农机部门报告。 第十条 农机部门发现补贴机具,存在偷工减料,质量低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及组织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出现短时间内集中抢购某种机具时,农机部门应及时开展调查,摸清情况,查看是否存在补贴额虛高,套补骗补的情况,如果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农机部门报告。
第三章 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异常情况与处理
第十二条 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主体:主要包括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生产、经销企业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参与者。
第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农机主管部门存在的各类农机购置补贴违规处理异常情况,以及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机中心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及黑名单数据库中登记的有关问题的联动查处异常情况报告。
第十四条 对轻微违规行为的处理,区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部门处理后,应及时向上一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对较重违规行为、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理,区级农机购置补贴主管 部门发现后,应及时向上一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