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上下达成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万元,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万元。截止2014年底,剩余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1.122万元、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万元。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甘财农〔2014〕279号),2015年省上下达成县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0万元。全年未再下达中央及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根据有关规定,2015年将优先使用2014年结转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后再使用2015年度补贴资金。使用2014年结转补贴资金过程中,按照2014年成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操作;使用2015年下达的补贴资金过程中,按照2015-2017年成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