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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关于下发2015-2017年麦积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6年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5日 | 阅读:304 | 编辑:麦积区 | 作者: | 文章来源:麦积区

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局

天水市麦积区财政局


麦农发〔2016〕48号



关于下发2015-2017年麦积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6年调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2016年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甘农机计发〔2016〕25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局会同区财政、农机等部门对《2015年-2017年麦积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做了调整,现随文下发,请按调整后方案执行。
     附件1:2015-2017年麦积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6年调整)
     附件2:2015-2017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




天水市麦积区农业局
      2016年5月9日



 附件1
 
                                                     2015-2017年麦积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6年调整)

     一、总体原则
    全面推行“先购后补”,创新“一站式”服务模式,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总体原则,在全区所有乡镇范围内实施。
    原则上补贴对象到区政务大厅办理所有补贴手续。
     省级下达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和纳入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范围的对象在当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补贴标准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确保谷物基本供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中央财政资金重点补贴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对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技术所需机具和玉米收获、马铃薯种植、马铃薯收获、免耕播种、残膜回收等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急需机具,实行应补尽补、敞开补贴。
    对已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优先补贴。
    二、补贴对象
    全区范围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补贴机具种类按《2015-2017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中所列机具执行。
2016年9月30日后停止对微耕机的补贴。
    (二)补贴标准。按照《2015-2017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规定,在实行定额补贴的前提下,为防止个别产品补贴标准过高,对同类同档机具实行“限额与比例”双控,取二者较低标准额度兑付补贴,最高补贴额限定比例按销售价格的30%控制。
     省级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玉米收获机、马铃薯种植机、马铃薯收获机深松机、免耕播种机、残膜回收机等6个品目,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基础上给予10%的累加补贴。
    个人年度内享受农机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农机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5万元。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简称冷库)补贴的认定:①按照库容大小分档,各档按每立方米为单位确定补贴额;②单体的认定以压缩机为标准,一个单体应至少配备一台压缩机,中间用墙或隔板隔开的,不得认定为多个冷库;③补贴产品型号、配置压缩机技术规格与实际库容要配档,高于或低于该档库容的产品设备不予申报补贴;④补贴额计算。补贴额=库容(m3)×分档补贴标准(元/m3)。库容的确定实行“产品规格参数控制容积+实际建设库容”双控,即实际建设库容大于产品规格参数控制容积则按产品规格参数控制容积确定库容来计算补贴额,实际建设库容小于产品规格参数控制容积则按实际建设库容取整数确定库容来计算补贴额。
     四、操作程序
     第一步:申报审批。补贴对象本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法人原则上要求带机到区政务大厅进行申报。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审批表》,工作人员“见人、见机、见发票”进行机具现场核实,“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带机申报者,区农机管理部门进行入户核实。采集人机合影照。审核申报资料,个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一折统、机具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行许可证、机具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安装类机具(如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滴灌设备、烘干机械、畜牧加工设备等)申请补贴资金前需提请区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组由区农机、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出具验收报告。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动力机械申请补贴资金需同时提供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的注册登记手续及驾驶人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未提供全部资料不予申报。
    第二步:信息录入。系统操作员输入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住址、照片、出厂编号等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头像,打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区农机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补贴对象各一份),进行系统县审核操作。
    第三步:系统公示。系统自动公示7天。
    第四步:申请结算。补贴结算申报前,区农机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逐项复查。重点要查看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审批环节是否按程序按规范进行、签字盖章有无空缺,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业务主管领导审批后
系统操作员打包,区农机管理部门整理汇总各种资料,区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批,分乡镇划拨补贴款,通过“一折统”直接补贴到(卡)户。
    区财政部门(或通过授权)在补贴系统点击“已结算”。
    第五步:资料归档。区农机管理部门分户、分乡镇建档,分类整理资料进行归档。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有关部门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政策落实促进农机装备结构改善,推动农业机械化健康快速发展。重视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资金下拨乡镇后长时间滞留问题。同时要彻底杜绝因 “一折通”上补贴资金名目不清导致农户信访现象,各乡镇要督促银行在农户“一折通”上标明“农机补贴”。局属有关单位加强交流沟通,认真研究解决农机购置补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补贴监管,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监督乡镇补贴资金兑付、机具到户与实际使用情况,确保补贴政策全面落实。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区乡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工作人员约束,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落实农机购置政策。各环节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审批环节要签字留有工作痕迹。具体操作中要严把补贴对象资格、补贴申报资料、补贴机具产品、补贴标准执行、补贴机具到户等“五个”关口,坚决杜绝越权审批、人情补贴、随意补贴、骗补套补等现象发生,确保补贴产品合格、补贴资料齐全、补贴程序合规。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乡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区农机管理部门按照政策要求,全面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流程、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等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及落实情况在麦积区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内公布,同时注意保护农户信息安全。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各乡镇、区农机管理、农机监理、农机学校密切配合,联合办公,补贴信息共享,全面履行监管、培训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加大对违规查处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对违规现象实行“零容忍”;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生产和经销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相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逐级上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省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电话
     省农牧厅:0931-8179122
     省财政厅:0931-8891324
     省农机局:0931-8419960
     省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931-8320294
     省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931-8322315
     市农机推广站:8622610
    “三农”服务热线:12316
     区财政局:2736148
     区农业局:2736466
     区农机管理站:2736395
 
 
附件2

2015-2017年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