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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2日 | 阅读:233 | 编辑:高台县 | 作者: | 文章来源: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甘肃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纪律

 

“三个严禁”

  1. 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

  2. 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

  3. 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四个禁止”

  4. 禁止向农民收费;

  5. 禁止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

  6. 禁止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

  7. 禁止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搭车收费。

     

    “八个不得”

  8. 不得指定经销商;

  9. 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

  10. 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

  11. 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

  12.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民和企业收受任何额外费用;

  13. 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补贴手续和资金结算;

  14. 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

  15. 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 整治坚定。公开政策、公平执事、公正处事、阳光操作。

  2. 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通业务、务实高效。

  3. 遵纪守法。学习法规、遵守法纪、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4. 清正廉洁。一心为民、诚信热忱、廉洁自律、不徇私情。

  5. 职责明确。首问负责、职责明确、承诺服务、限时办结。

  6. 责任追究。自查自纠、有过必改、接受监督、责任追究。

  7. 团结协作。互相支持、主动配合、精诚团结、共谋发展。

  8. 乐于奉献。为政修德、坚守价值、淡泊名利、奉献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