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2025-07-16 星期三

鉴定公示

正文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关于2021年第三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 庆阳市前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50种产品(见附件)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拟颁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21年7月29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GSNJJDZY@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鉴定业务科。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相关信息进行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兴凯,联系电话:0931-8320060,电子邮箱:GSNJJDZY@126.com,传真:0931-832006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820号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邮编:730046,收件人:鉴定业务科。

 

       附件:甘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拟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1年第三批).xls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1年7月23日

 


  • 发布时间:2021-07-23

  • 发布人 :李兴凯